近日横山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0﹞28号)文件精神,为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确保饭碗端在自己手上,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措施。
奖补激励有约束
★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经营者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对抛荒撂荒2年以上仍未复耕的,依法收回耕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对连续抛荒撂荒3年以上仍未复耕的承包方,除依法收回其耕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追回其享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外,还要将其纳入本地不良信用记录;
★对撂荒农户取消参评文明户和五好家庭资格。
复耕抢种有方法
★对能够复耕的撂荒地进行复耕抢种;
★对暂不能复耕的撂荒地尽快修复,确保秋季复耕种草;
★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分类指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
榆林市横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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