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横山区税务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5 09:48 来源: 税务局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横山区税务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服务发展,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依法治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作为党委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水平,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抓好日常学习;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密切关注干部思想状况,全面开展基层税务分局(所)调研走访。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疏解困惑疑虑,统一干部思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成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治税抓好组织收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下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我局坚持“减”与“收”同抓,“管”与“服”并重,坚持一手抓减税降费,一手抓组织收入,准确把握经济税收形势,科学分解收入目标,通过提升政治站位抓税收、深入分析研判稳税收、强化督导落实促税收等系列组织收入举措,圆满完成全年组织收入任务,实现了组织收入逆势增长。

(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总局、省局、市局助力企业发展重要安排部署,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确保了纳税人、缴费人不折不扣的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各项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落实各项会议、培训计划,年度预算方案,较大数额的追加预算、大额资金支出、大宗政府采购和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成立了由法制股分管领导任主任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达到标准的“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进行审查,全年共进行行政管理事项合法性审查67条。未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情况,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由党委会会议讨论,在充分调查讨论基础上,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尾表态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核。今年区局积极参与市局及区政府组织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先后完成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以及对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同时做好外部门主办涉税文件的会签把关工作,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外部门涉税文件,在不予执行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沟通协调,维护税法统一性和权威性。二是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2020年第3号),认真执行《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今年在市局的指导下开展了两次行政处罚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按照其规定条款执行,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对重大执法决定提请区局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确保公平公正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纪检、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热线和邮箱,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高度重视网络信访举报,设置专人受理网络信访举报,跟踪信访举报办理全过程,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2020年未发生网络舆情。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妥善化解矛盾争议。区局针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自案件发生即让法律顾问参与,不但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税务的公正性,还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按期做出从政复议决定,并就纳税人关注部分耐心做好解释,妥善化解矛盾争议。即体现了税法的严肃性,又较好的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诉求和权益,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二是建立信访维稳长效机制,实行领导包抓制。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具体到人。确保应对果断,处置及时有效,不敷衍塞责、不扩大事态,尽全力把纠纷矛盾排查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单位风清气正、和谐稳定,将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确保信访工作规范开展。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托各类平台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公开透明、应公开尽公开,满足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了解我局政府信息需求,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民主监督,密切了征纳关系,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我局始终把提高税务干部执法素质作为重要工程来抓,不断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与全体干部集中学来在全单位营造出浓厚的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内重要法规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今年,依照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我局大力开展全体税务干部学法活动。全面落实无纸化学法要求,通过干部学法、会前学法、专题测试、法治讲座、视频学习培训开展学法活动。今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10次,开展局长办公会前学法6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4次。先后学习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征管法》、《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系统内逐渐形成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年度计划,把宪法法律纳入到了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税法进校园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圆满完成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并在横山区2020年的“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中获得了验收组的表扬性肯定。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健全了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完善了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设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我局依法行政、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我局2020年共聘用公职律师1人,法律顾问1人,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税务法律救济、法治学习培训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资格和税务检查证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区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召开4次会议,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宪法》、《公务员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等内容,研究部署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三项制度”等税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切实保障“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初心和使命”落到实处。二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一把手”在推进法治税务工作中作为领导者、组织者、引领者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讲法、用法、研法,引领全体税务干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守法与执法相融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等工作中全面体现税收法治精神,自觉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认知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健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和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廉政知识等专题培训。持续做好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用人导向的重要内容,以用促学、以考促学,确保税务干部持证上岗执法、认真学法用法,不断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一年来,我局在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将在2021年重点落实以下工作计划,确保在依法治税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一、持续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是我局近年重点工作之一,针对工作实际和基层反映的诉求,适时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充实人才储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根据上级制定的制度体系结合本地实际,不断细化完善配套制度办法,提升“三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完善税务机关的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不定期开展巡查督导,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落地到位。

二、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组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式的培训,在鼓励干部自觉学习、勤于学习的基础上,制作典型案例资料,供干部个人作为学习读本,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税收相关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执法督察,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对内实施部门交叉检查;对外构建多渠道的监督体系,把税收执法权装进社会和纳税人监督的“笼子”里。

四、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推进“降成本 优环境”改革工作,继续做好“减税降费”有关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改革红利落到实处,不断了解跟踪新政落实情况,及时分析反馈“减税降费”工作成果,积极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横山区税务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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