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12:33 来源: 政务信息中心

横政教体发〔2020〕190号


各镇学区、中小学,区直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教直单位:

现将《榆林市横山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按照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28日

榆林市横山区2020年秋季义务

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逐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0]49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指导意见》(榆政教发[2020]59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进一步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划片、就近(户籍、房产)”的原则,各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区教体局根据生源、学校的数量和分布以及办学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有学上”。

(二)坚持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2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在区域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可由教体局统筹调整班额上限。

(三)坚持均衡配置师资与阳光招生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安排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时,都必须均衡搭配;在分班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择教师、择班级”行为;在安排其他教学资源时,也要一视同仁,不得有所偏重,杜绝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子弟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做到操作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四)坚持以户籍、房产为主要依据确定服务对象原则。户籍、房产是划分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及确定招生对象的主要依据。根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虑相对就近入学,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学可上。各镇学区负责辖区内义务段招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片入学,优先保证本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基层就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基层就近学校就读。

(五) 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为了解决因学校修建等问题承诺部分村户籍学生在定点学校就读的,按照协议或承诺安排入学。

(六)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编班信息等“八公开”要求,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教师配备、编班情况等全部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入学,未满6周岁儿童不得提前入学。

(二)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已经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再安排初中入学。

四、招生办法

横山城区中小学、横山街道办部分学校(横山街道办中心小学和育人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和榆林科创新城(横山辖区,不含杨官海则)中小学招生工作由教体局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横山街道办其他学校以及其他各镇学校招生工作由各学区和中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城区学校就读。

招生区划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落户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前,购房时间为2020年5月1日前,已入住)执行区教体局制定的招生服务区划(详见附件1)。流动人口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划分服务区,参考各学校第一阶段录取情况和空余学位情况选择学校网上报名。

2、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和少年。

第一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小学适龄儿童还需提供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二批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但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第二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小学适龄儿童还需提供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三批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但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横山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

第四批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但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非横山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

第三四批次对应类型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小学适龄儿童还需提供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非法定监护人户口本上(属挂靠户,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但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第五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挂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小学适龄儿童还需提供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六批次: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城区或科创新城幼儿园或小学就读,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六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小学适龄儿童还需提供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七批次: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或科创新城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七批次不进行资格审查。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证,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据。

(1)有商品房购房税务发票和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书。

(2)有拆建房未建的拆建安置合同,房屋拆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

(3)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含50%)的,可按房屋所有权证所在地区域划片就近入学,但要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

(4)适龄儿童、少年的第一监护人无住房,但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其祖父母同住并且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可按适龄儿童祖父母的房产权证所在地区域就近安排入学。

(5)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出让方的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和近三个月水费、电费、电视、电话等缴费发票及缴费开户合同、门牌证等。

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厂房等其它非居住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

3、招生规程及要求

(1)登记初审。7月4日至7月5日凡意愿并符合榆林城区科创新城横山辖区各中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填写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持户口本、房产证到意愿学校登记初审;具备横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片区内户籍或房屋产权且在基层或外县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1日至7月5日前持户口本、房产证到教体局教育一股登记初审;横山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已进行了摸底登记,不再登记初审。凡初审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7月8日前教体局统一录入榆林市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系统基础数据库中,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第一阶段:7月11日至7月15日,录入横山区义务段阳光招生系统基础数据库且符合各招生学校第一、二、三、四、五、六批次入学条件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根据服务区划其法定监护人登陆榆林教育云平台(http://47.92.42.217/ )“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http://ylzs.xiaoxiaoyun.com/)横山区板块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7月11日0时开启,15日24时关闭);7月21日至7月25日,录入横山区义务段阳光招生系统基础数据库且符合各招生学校第一、二、三、四、五、六批次入学条件的初中七年级适龄少年,根据服务区划其法定监护人登陆入学系统横山区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7月21日0时开启,25日24时关闭)。报名用户名为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码,密码是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码后6位。报名时认真填写户籍地址、房产信息及实际住址等,选择相应学校填报入学相关信息,信息填报确认后,按系统提示打印《2020年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1份);第二阶段:8月23日至8月24日,符合第七批次入学条件以及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参考各片区第一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登陆“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http://ylzs.xiaoxiaoyun.com/)横山区模块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法定监护人务必高度重视,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录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如因法定监护人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学籍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适龄儿童、少年学籍信息错误或无法注册的,一切后果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系统只能识别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填报1所学校的信息。

(2)资格审查。7月27日至7月29日,第一阶段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2020年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及各批次登记所需证件,到所填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3)核对信息:教体局和学校组织专人通过多种方式调查核实所提交的证件。如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所报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4)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时间为8月22日,各招生学校按照第一、二、三、四、五、六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时直接录取;多于空余学位时,启用电子派位的方式依批次确定录取对象。电子派位时如有双胞胎或一家有两个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可自愿向教体局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电子派位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录取结束后,教体局将在榆林教育云平台网站“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横山区模块及时公布各片区学校第一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参与第二阶段录取。

第二阶段:录取时间为8月25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以及城区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其法定监护人于8月23日至8月24日参考各片区第一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填报志愿信息。如填报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如填报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数,实行电子派位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结束后,教体局将在榆林教育云平台网站“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横山区板块公布各学校第二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

第三阶段:录取时间为8月28日。第二阶段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其法定监护人于8月26日至27日参考各片区第二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填报志愿信息。如填报人数少于空余学位则直接录取;如填报人数多于空余学位,实行电子派位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结束后,教体局将在榆林教育云平台网站“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横山区板块公布各学校第三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

第四阶段:录取时间为8月29日。第三阶段仍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由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横山区板块查看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

第五阶段: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持在信息采集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月30日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编班要求及说明

(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编班在区教体局统一规定时间内进行,城区编班工作由教体局和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基层学校由学区、学校组织实施,可邀请教体局包乡校领导干部参加。

(二)均衡编班要坚持“三公开”、“三不动”原则。“三公开”即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生编班花名册当场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当场公开;“三不动”即编班花名册公布后不得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

(三)均衡编班要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学生来源均衡等因素。要严格控制班额,鼓励小班化教学。

(四)各学校要科学合理设计编班程序,认真组织编班工作。上届休学学生复学后要编入班额不足的班级就读;没有按时报到或遗漏的个别学生,要在教体局统一安排下,进行二次公开编班,严格杜绝择校、择班现象。

(五)鉴于实验中学校舍紧张,横山区实验中学2020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开学将借用横山区第六小学校区教室就读,作为实验中学分校区,由实验中学管理。

(六)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具有横山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信息变更时间须在2020年7 月1日前,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户口必须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挂靠户口不再作为新生所享受的优先批次入学权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区教体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安 辉

副组长:常江清 张立琦 李振鹏

成 员:马小平 胡培斌 李 华 雷子晓 胡增发

李玉清 郭明飞 高 飞 杜宏芳 尚 欣 李广森 刘宏瑜 张晓茜 李会廷 石锦荣 高 娟 王 健 卜崇树 李生军 张建宏 郭 毅 赵梦忱 任 强 白 飞

教体局负责制定年度小学与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各招生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与教体局共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招生录取等工作。各镇学区、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教体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面抓好本辖区、本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相关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入学对象的资格审查,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逾期不予办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服务区学校入学资格,服从教体局安排。资格审查期间,各学校务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校园清洁消毒、入校车辆消毒、个人健康码查验、家长体温检测、现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资审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政策宣传。教体局、各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宣传,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并取得家长与社会的广泛支持与积极配合。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区教体局将在榆林教育云平台“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横山区板块上公布招生信息,并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一股。本方案解释权属榆林市横山区教体局。

咨询电话如下:

教体局:7619948     城关小学:7618839

第二小学:7611560     第三小学:17709123210

第三小学分校:18098039696 第四小学:7689188

第五小学:18729126518  第六小学:13209126585

第七小学:15929050372  第八小学:15891025877

第九小学:13402995445   第十三小学:13991087309

育人小学:7666880   横山街道办中心小学:7663310

横山中学:7665435    第二中学:7901597

第三中学:13239280059  第四中学:15129839281

实验中学:13379589222  怀远中学:13992263319

附件1:横山区城区和榆林科创新城(横山辖区)义务段新生入学区划一览表

附件2:榆林科创新城(横山辖区)2020年义务段新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3:横山区城区和榆林科创新城(横山辖区)义务段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一览表


横山区城区和榆林科创新城(横山辖区)义务段新生入学区划一览表

招生学校

划 片 范 围

城关小学

①户口在解放路以北(不含解放路)、芦河西畔以东、梁家湾联合大桥以南的横山镇城镇居民户口以及李家洼、梁家湾村户口的小学适龄儿童。

②法定监护人在解放路(武装部巷、大楼巷)以北(不含解放路)、芦河西畔以东(含芦河西畔)、梁家湾联合大桥以南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适龄儿童。

第二小学

①户口在解放路以南(含解放路)、自强路(新华书店巷)以北(不含自强路)的横山镇城镇居民户口以及李家洼村户口的小学适龄儿童。

②法定监护人在解放路以南(含解放路)、自强路(新华书店巷)以北(不含自强路)、芦河西畔以东(含芦河西畔)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适龄儿童。

第三小学

①户口在梁家湾大桥以北、张家洼村以南的横山镇城镇居民户口以及梁家湾村、稻地沟村、王兆茆村、张家洼村、杨园则村、马家梁村小组的小学适龄儿童。

②法定监护人在梁家湾大桥以北、稻地沟大桥以南有房产的小学适龄儿童。

第三小学分校

招生范围为户籍是马家梁村和高场小组的小学适龄儿童;城区内部分租房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

第四小学

招生范围为芦河西畔以西的横山镇农村和城镇户口适龄儿童以及该区域内法定监护人有房的小学适龄儿童。

实验中学(小学)

①户口为苏庄则村(不含望夏村)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

②法定监护人在老区办路以北、尤家峁路以西、苏胜路以东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适龄儿童。

第五小学

①户口为苏庄则村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

②法定监护人在榆横五路以北、苏胜路以西、怀远四街以东区域内以及荣盛华府、金盆湾小区有房产的小学适龄儿童。

第六小学

户口为草海则村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

②法定监护人在苏榆路以南、榆横六路以北、怀远四街以西(不含荣盛华府、金盆湾、怡林四季、丽苑三期小区)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适龄儿童。

第七小学

招生范围是顾兴庄村、郭塔畔村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以及该区域内法定监护人有房的小学适龄儿童。

第八小学

招生范围是稻地沟大桥以北、芦河以西的横山镇农村和城镇户口适龄儿童以及魏墙村、马家梁村、银梁小组户口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该范围内有房的小学适龄儿童。

第九小学

①户口在自强路(新华书店巷)以南(含自强路)的城镇居民,以及户口在海子沟以南,环城路以西、横山镇柴兴梁村、邵家洼村的小学适龄儿童。

②法定监护人在自强路(含自强路)以南、芦河西畔以东(含芦河西畔)区域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第十三小学

①户口为白界镇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

法定监护人在榆横五路以南、铁路以西、怀远四街以东(含怡林四季、丽苑三期小区)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适龄儿童。

育人小学

招生范围为法定监护人在自强路(含自强路)以南、芦河以东、四中旧大桥附近中国石油加油站以北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适龄儿童。

横山街道办中心小学

招生范围为本校附设学前班适龄儿童;在横山街道办中心小学附近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

横山中学

①户口在长安路(邮电巷)以北(含长安路)、芦河西畔以东、梁家湾联合大桥以南的横山镇城镇居民户口以及横山镇梁家湾村、头道峁、小峁沟、郭水湾、杨市沟、市场沟、李家洼村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②法定监护人在长安路(邮电巷、防疫站巷)以北(含长安路)、芦河西畔以东(含芦河西畔)、梁家湾大桥以南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中学

①户口在长安路(邮电巷)以南、芦河西畔以东的横山镇城镇居民户口以及横山镇李家洼村、柴兴梁村、古水村、高家洼村、邵家洼村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十一小王圪堵村户口毕业生以及剩余毕业生的半数。

②法定监护人在长安路(邮电巷、防疫站巷)以南(不含长安路)、芦河西畔以东(含芦河西畔)区域内有房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中学

第三中学招生范围为户口在芦河以西、望霞路以南、海则沟大坝以北的横山镇居民和法定监护人在该范围内有房的小学毕业生;雷龙湾镇小学毕业生。

第四中学

第四中学招生范围是户口在横山镇郭塔畔村、顾兴庄村、吴东峁村、曹阳湾村、后塔村、盘峰村、高峰村、兴丰村、小王地村、石窑则村、沙坪沟村、陶墩村、元坪村、红石峁村、祁家峁村、杏条梁村、张山村、九川府村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法定监护人在英才小学以南,芦河以西区域内有房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第四中学)。

实验中学(初中)

①户口在科创新城的小学毕业生。

②法定监护人在科创新城有房的小学毕业生。

怀远中学

户口在梁家湾大桥以北的横山镇居民以及该范围内梁家湾村、张家洼村、李界沟村、吴家沟村、创业村

、马家梁村、魏墙村、稻地沟村、杨园则村的小学毕业生;石马洼小学毕业生;十一小毕业生半数(不含王圪堵村户口小学毕业生)。

②法定监护人在梁家湾大桥以北、张家洼村以南、芦河以西区域内有房的小学毕业生。

附件2:

榆林科创新城(横山辖区)2020年义务段新生入学申请表

儿童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监护人关系

户号

户主

儿童与户主关系

法定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学校片区内

房户类型

□有房有户     □有户无房

□有房无户     □无房无户

相关证明

证件材料

1、户口簿                   □有 □无

2、房屋产权证明                □有 □无

审核意见

附件3:

横山区城区和榆林科创新城(横山辖区)

义务段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计划一览表

学校

计划招生班数

班额

计划招生数

城关小学

8

52

416

二小

6

52

312

三小

6

52

312

三小分校

4

52

208

四小

4

52

208

五小

6

52

312

六小

6

52

312

七小

7

52

364

八小

1

52

52

九小

8

52

416

实验中学(小学)

4

52

208

十三小

6

52

312

育人小学

4

50

200

横山街道办中心小学

2

52

104

横中

7

50

350

二中

18

50

900

三中

4

50

200

四中

4

50

200

实验中学(初中)

8

50

400

怀远中学

6

5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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