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在市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将需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件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答复。同时,我们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们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共公开征地公告信息13条、规划类信息4条、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等信息11条、矿产资源类信息27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批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条,现已全部答复。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9件,无行政复议。其中:结果维持5条,其他结果2条,尚未结案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 | +10 | 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1 | 5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8 | +33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0 | 2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当前,我们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增强群众的参与和知晓度,努力化解矛盾,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受机构及编制影响,缺乏专业的信息化队伍和人员,抽调的信息人员,专业程度不高,且流动性较大,不稳定,亟待建立一支专业队伍。二是缺乏信息公开平台。受制度影响,缺乏互联网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不能及时公开信息,影响公开进度。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齐全。受工作制约信息公开内容不完整,亟待强化内容的审核,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对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性事业收费、政府集中采购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报刊等载体,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使群众及时掌握信息,赢得群众理解,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建立专门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夯实责任、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专门负责信息的收集与公开工作。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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