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开展“六大行动”服务全区营商环境突破年
发布时间:2023-06-30 18:36 来源: 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部署,深入实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服务区委、区政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区统计局开展“六大行动”服务全区营商环境突破年。

一、开展服务考察尽心行动

对有意向在横投资的项目和企业主在前期考察时,只要持有区政府介绍信,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及时提供有需求的整体统计数据和相关行业的总体运行情况咨询,尽心服务投资商做好前期考察调研论证工作。

二、开展送统上门尽力行动

对已进入横山投资的项目和企业,及时联系对接,尽力开展送统上门服务,将统计相关要求、报表制度方法、统计法律法规等第一时间向项目和企业主通知宣传到位,帮助他们认识统计,消除入统顾虑。

三、开展帮助入统尽职行动

对达到入统要求的项目和企业,及时指导、上下协调、左右配合、尽职服务,必要时可上门手把手帮助服务项目和企业入统,做到企业少跑腿,服务多跑路,入统一次办。

四、开展指导报表尽责行动

对新入统项目和企业统计员,在接受过基本的统计业务培训后,在初次填报统计报表时,尽一切可能尽责任指导统计员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好所报统计报表,指导强调如何做到不重不漏,真实有效。

五、开展核查检查包容行动

1.对新入统企业在初次数据质量核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违法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实行谅解包容,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引以为戒、杜绝再次发生。

2.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根据《榆林市横山区司法局关于转发〈榆林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横政司发〔2023〕6号)中的可纳入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所列违法情形之一的,建议不予处罚。

六、开展执法查处审慎行动

对新入统企业在初次数据质量核查检查中发现确属首次违法行为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榆林市横山区司法局关于转发〈榆林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横政司发〔2023〕6号)中的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所列违法情形之一的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审慎执法。(撰稿:何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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