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写信人
王**
写信时间
2020-10-10
信件标题
榆靖公路征地补偿安置遗留问题
来信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       您好!现就“榆靖公路征地补偿安置遗留问题”提出疑问,望予以解答,谢谢!   情况如下:榆靖公路在塔湾镇塔湾村闫渠段压着我家房顶过去了,之前来了几波政府工作人员,说是遗留问题,到现在都没解决,父母因供我们三人上大学,在城里打工多年,常年租住在小平房中,现在家母又病重,无法再继续体力劳动,所以只能回老家,这个土窑洞是他们回老家后唯一的住所,每次回去看到他们住在那将要塌的房子里,总会心有不安,所以请求政府对此问题予以重视,给他们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毕竟那样随时会垮塌的窑洞住着不安全,也不利家母病情的恢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10-20
回复单位
塔湾镇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榆靖公路建设以来,相关征地补偿、房屋拆迁问题由镇政府、村委会配合区国土局开展,补偿标准按照横政发[2011]75号文件执行。榆靖公路过境时,按照文件精神,并且当时经国土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测,认定反映房屋不在补偿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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