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写信人
贺**
写信时间
2020-04-26
信件标题
关于横山区政府发榆林市横山区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管理办法
来信内容

2019年到2020年间长庆天然气开采公司在高镇冯家峁村进行气井开发,时至今日还未能将占用村民耕地等补偿款进行落实。村民怨声载道,近期等到一本 横政办发(2020)5号的文件 内容为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横山区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时间2020年1月10日。文件附件第11页中关于耕地补偿单位 亩 的表述不清是亩/年,还是永久征地。由于是复印件我们不能确认文件的真假。请相关部门能够给予解答,也请政府部门尽快协调处理农民补偿款事宜。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4-30
回复单位
自然资源局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2019年至今长庆油田公司在高镇冯家峁村打气井2口,高镇政府就临时用地补偿等有关事宜,正在协调处理当中。横政办发2020年5号《榆林市横山区石油天然气资源管理办法》中,永久性征地标准为:耕地,水浇地48000元/亩、坝地40000元/亩、滩旱地38000元/亩。梯田、台地36000元/亩、坡旱地35050元/亩、林地、草地、未利用地7000元/亩。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为:水浇地每年每亩2000元,旱地每年每亩1500元,林地墓地每年每亩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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