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写信人
杨**
写信时间
2020-03-30
信件标题
科创新城落户问题
来信内容
我是科创新城书香福邸小区住户,在白界乡派出所落户书香福邸小区需要什么材料,为什么有的人落户不需要房屋契税发票,有的人落户需要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3-31
回复单位
公安局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根据《陕西省公安机关户口办理工作流程(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

公民因购买住房并满足市级户口准入条件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房屋登记查询结果证明或房产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

(二)迁移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根据《榆林市公安局办理各类户籍业务细则》的规定,如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主,须持已在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合法制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派出所户籍人员在办理购房落户业务时,会针对居民所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要求出具购房发票,符合市级户口迁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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