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写信人
雷**
写信时间
2019-12-18
信件标题
我哥哥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吗?
来信内容
区长您好,我哥哥名叫雷岗,今年47岁,我嫂子叫李凤莉,今年39岁。育有2个孩子,大姑娘12岁上初中一年级,小姑年7岁上小学一年级。现在我哥患病心脏需要移植,还有高血压糖尿病,我嫂子患有糖尿病,白内障才做手术。一家四口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每月还得2000多块钱的药费,现在就想咨询下区长我哥可以申请低保吗?他们实在是生活不下去了。急盼区长大人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回复一下,不胜感激!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12-20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根据《榆林市横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横政办发〔2018〕129号)第三章第九条、十条规定,户籍状况、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四项基本条件。

 低保申请是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组织村委(社区)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经济状况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乡镇(街道)通过民主评议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示;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审批;区民政局通过媒体或公告栏将审批结果在所在乡镇(街道)、村委(社区)张榜公示。

咨询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将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将由乡镇(街道)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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