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写信人
白**
写信时间
2024-03-07
信件标题
出生日期错误更改
来信内容
尊敬的区长您好: 我叫白添友,是厦门大学在校博士研究生,我想咨询一下,由于我的出生日期在户籍上之前登记是错误的出生年月,我现在想更正过来,我也在厦门这边咨询过更改政策很开明,办事效率很高,可是我给韩岔派出所打电话,工作人员一直推诿,没有给我详细的建议,说咱们这里很落后类似话语,我当出是在殿市医院出生,因为那个年代医院没给出生证明,我想咨询医院现在是否可以给我补办,或者村委会是否可以出具证明,特别期盼区长能够给我回复信件,帮助我解决问题,由于错误的出生年月也给我带来了很大伤害。最后祝福横山的事业越来越好!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3-13
回复单位
公安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陕公治〔2022〕108号第97条之规定,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呈报市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批侯办理:

1、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

2、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原始居民户口簿、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编码表》、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接生医院出具可以佐证出生日期的母亲分娩病案档案、民警调查取证等能够证明其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户口迁入,提交《户口迁移证》或者原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底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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