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叫白志红,购买了凤凰新城9号楼2单元202的房子,购房合同约定2013年8月底交房,可是截至目前2年过去了,法定交房具备的各项手续仍然不齐全,综合验收手续也没有,不具备法定交房条件,严重违约,我要求退房。
当初买房时候承诺的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截至目前仍然在纸上、在沙梁上,全部落空,虚假宣传诱导购房者。这样的房子我们怎么居住,要这样额房子干什么,我要求退房。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反馈给有关领导,并由督查室督促住建局进行调查、解决。由于问题较为复杂,调查需要一定时间,请你耐心等待。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会第一时间告知你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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