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写信人
马**
写信时间
2015-11-24
信件标题
横山县法院迟迟不执行案件
来信内容

            领导你好,感谢您百忙之中看我的信件,我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4年12月份在横山县西南新区法院起诉横山县白界乡草海则冯文春、王生艳夫妻二人,案件于2015年2月份判决,6月18日份我申请强制执行书、判决书等相关资料送达横山法院,案件直到现在为止被告人冯文春、王生艳二人都没执行,我多次打电话给横山县法院案件负责执行人贺伟要求法院执行,打电话次数不下20次,他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执行案件。案件号:(2015)横民初字第00231号;恳请上级领导帮忙,让案件尽快执行。谢谢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12-15
回复单位
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你好,请与法院办案人员联系,或者向法院领导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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