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写信人
屈**
写信时间
2015-12-27
信件标题
“退伍兵的父亲,独生子女的老人养老问题”
来信内容

      你好县长:我是响水镇屈新窑村的村民屈魏军,出生于1982年8月,三岁时父母离婚后我跟随的父亲,父亲至离婚后得了精神病至今未好,后来爷爷奶奶把我抚养着到初中毕业(已去世十几年),2000年的冬季我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2003年退伍,两年期间表现一直良好,每年都被评为“优秀士兵”。退伍后我一人去来西安打工至今,父亲自己一人在村靠政府的救济生活着,现如今58岁,身体也虚弱多病已不能自力更生,前段时间得病刚刚在响水医院治疗有所好转,我又刚结婚得子,家庭收入拮据再无能力抚养我爸。我想问问县长像我爸这种情况的老人是否可以申请入住县养老福利院?或者县里有没有啥政策能照顾下我这种情况的?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1-13
回复单位
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屈魏军同志:

你好!

你提出将父亲入住福利院之事已收悉,经业务部门核实,入住福利院人员必须是农村五保户,因此不属入住福利院对象。如果本人生活确实困难,可到你镇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社会救助。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满意度评价
1、回复时间
2、回复内容
信件编码: 查询码: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西906室    联系电话:0912-761941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站标识码 6108230003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9号    陕ICP备08005900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