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写信人
葛**
写信时间
2022-08-22
信件标题
执法人员态度恶劣
来信内容

本人今天出街上骑行电动未戴头盔让交警人员警号8157挡住,我们很配合拿出头盔,好话说尽,问怎么处理,可警务人员就要车钥匙,始终不说怎么处理,旁边没带头盔的都在走,他视而不见,我问为什么,他说人家的是电动自行车 ,可事实是我的电动车比人家的大一些,这样的理由可以接受,但他的态度恶劣,从头到尾都是用手指着我们喊,还带威胁 ,喊了半天要钥匙,可钥匙给了也没有给我们处理直接推走电动车,我也承认我们态度最后也有些不好,但事出有因,他处理方式对吗?过一会我就去城关中队了解怎么处理,因为从头到尾执法人都没有告诉我怎么处理, 可我一进院里,他们就喊我,说话极其难听,说要开会,嫌我站院里说话,指着我骂,我一个女人拉个孩子,我说话很小声,就想咨询一下,行我忍了,等他们开会,可散会后十几人出来,几个都大声喊我,一个胖警务人员指着我骂,让我往出走,说不和我说,我一个人站那就想咨询一下,没有一个态度好的,给我讲解,而是都围着我叫嚣,走了还回来指着我喊,我想问政府部门,这就是警民一家吗?你们回家对你们家人也这样吗?有工作当官怎么了?就比我们老百姓高人一等,随便辱骂吗还摄像,双方态度不好就录,警务人员骂的时候为什么不录?人家和我们骑一样的电动车为什么让人家戴上在走,也不当,也不处罚,就抓着我们不放,你们这是一视同仁吗?还是看人下菜?我们就该让你们想训孙子一样 ,乖乖听着吗?这就是为民服务?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8-24
回复单位
交警大队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反映的执法人员态度恶劣问题,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城区中队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8月22日下午,该投诉人乘坐其丈夫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例行检查,其丈夫拒不配合民警执法,争执中离开现场,执法民警将该摩托车临时停放在城区中队院子。后投诉人到城区中队要求返还摩托车,当时城区中队正在召开疫情防控紧急会议,告知当事人等待几分钟。会议结束后,执勤民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解释,请驾驶员(其丈夫)本人带上身份证和摩托车相关证件到城区中队处理,而该投诉人一直要求将摩托车直接返还给她,而且情绪激动,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工作人员受当事人情绪影响,说话声音较大,但并未辱骂。对于民警说话态度问题,交警大队责令城区中队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民辅警服务意识和执法水平,文明规范执勤执法。

至于当事人说的执法不公问题不属实。为创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助推全区创文工作,交警大队严查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对所有驾驶员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一视同仁,并没有执法不公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满意度评价
1、回复时间
2、回复内容
信件编码: 查询码: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西906室    联系电话:0912-761941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站标识码 6108230003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9号    陕ICP备08005900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