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办理公证必须要公证员亲自参与审核办理,出具公证书必须要公证员签章加盖公证处印章才能生效。我处目前公证员短缺,仅有一名公证员主持办理,加之业务量大,复杂的公证事项公证员要亲自外出调查核实,外出时间提前预约安排,这样在单位办公时间就会相对不确定。根据《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当事人并不能立等可取。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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